家庭本应是情感安放的栖息所,然而,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不仅使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灵受到伤害,更是对其合法权利的侵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家暴既可能发生在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也可能发生在同居、离婚后等非家庭成员之间;在行为方式上,既有身体暴力,也有包括侮辱、谩骂、恐吓等在内的精神暴力。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近日《法治日报》记者选取了近年来重庆法院审理的涉家暴相关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在家庭暴力防控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和警示意义。
▉对保护令置若罔闻
▉持续骚扰罚款拘留
郑某(女)与何某(男)原系恋人关系,双方共同居住生活。恋爱关系存续期间,何某曾在因琐事引起的争执过程中殴打郑某,导致郑某头皮裂伤和血肿。郑某因此提出分手,并搬离共同居所。分手后,何某仍然通过打电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