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年全市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葫医保发〔〕46号)及《关于印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葫医保发〔〕67号)文件要求,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本级84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全覆盖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其中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或涉嫌违反卫生行*部门相关规定、诊断依据不充分、违规收费、串换项目、未建立住院费用清单、中医康复及治疗不规范、抗生素使用不规范、诊疗及药品项目对照不规范,私自迁移医保专用网线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1、医院、葫医院、医院、葫医院共4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
2、暂停葫医院、医院的医保服务协议;
3、将葫医院、医院、葫医院、医院、葫医院、葫医院,葫芦岛市龙港仁爱老年护理院共7家涉嫌违反卫生行*部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移交市卫健委核查;
4、对其他76家定点医疗机构扣除违规金额或限期整改。
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履行服务协议。
编辑:张月,校对:林欢,主编:白翼祥来源: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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